第214章 复仇_当炮灰原配沉迷搞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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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4章 复仇

  只呆滞了一瞬间,李絮就被大黑狗凶狠的嚎叫声拉回了神。

  她擦了把匕首上的血,再次出击。

  丫的,今天她要是大难不死,回头一定要拿这几条恶狗的尸体去炖狗肉锅,以慰藉她心中不忿!

  唔,狗肉太腥膻,巧的是今天袁枢投其所好,送了她一大包香料做年礼,其中还有一两样舶来的洋香料,回头就往狗肉锅里扔点去味……

  等等!香料?

  李絮眼睛一亮,忽然来了主意。

  大抵是受了魏家做卤水生意的刺激,袁家的干货铺子本来不卖香料调味料的,有也只占了很小一部分,不然一开始李絮也不会跑去药铺买,如今却悄然上架了许多本地的、外来的调味料,占了满满一面货架。

  袁枢曾向她透露过一件事,说是袁家酒楼的大厨一直在绞尽脑汁仿制卤水方子,只是效果不佳,又碍于袁家和她的合作关系没好意思拿出来卖。

  李絮本来不愿意把方子转让给袁家,想留在魏家做长远生意,但经过那些乱糟糟的事,她近来已改了主意。

  尤其是决定要盘铺子之后,她就跟舅舅舅母商量过这事,最后达成一致,等年后铺子正式开业就启动跟袁家酒楼的合作。

  但,这合作并非出让方子拿分红,而是以批发价每日向袁家酒楼销售卤肉,袁家酒楼可以视情况适当提价。

  毕竟,魏家食店环境简陋、桌椅不多,来这里买卤肉的大多只能打包带走,而酒楼环境优雅上档次,顾客群体又相对有钱,同个商品卖贵些也不会招来非议。

  今日过去拿分红,李絮就对袁枢透出这层意思,后者激动得满面红光,仿佛看到了大笔大笔的分红和东家的倚重在朝他招手,当即就将本来已经提前送过了的年礼又送了一遍。

  其中就包括年前新到的一批香料,为了方便烹饪,部分香料已经被磨成粉末,分门别类包在油纸包里。

  李絮匆忙踹了一脚眼睛愈发充血的黄毛恶狗下车,对魏渠说:“表哥,我有法子对付他们!我要进去找点东西,你能不能先替我挡一小会?或者,我们躲进去也行。”

  魏渠稍作考虑,便做出决定。

  酸痛的胳膊肌肉是强弩之末的标志,能活命倒不必拼命逞强。

  “一起吧。”

  李絮倒数三声,拉着他滚入车厢。

  四条恶犬见失了目标猎物,吼得愈发起劲,大黑狗第一个跳了上来,就要探头钻入车厢。

  铅灰的云层俯瞰着阴沉沉的大地,惨淡的日光在干枯的林子里投下悠长暗影。

  一刻钟前,官道上尖叫传来时,阴影中便有人桀桀发笑。

  “这几条狗找得不错,回头赏你百两银子。对了,这是什么品种,怎就这么凶?我瞧着,模样并不怎么起眼。”

  “谢二少爷的赏,二少爷慧眼。其实,这就是普通的狗种,只是刚出生就被扔到野外自生自灭,捡回来后又只喂生肉不喂熟食,隔三差五关在一起让他们互斗,这才养出来的野性。为了帮二少爷办好这事,小人已经让人饿了它们三天,这会儿眼睛早就红了。血是肯定要见的,保不准,一会咱还能看到它们叼回几根手指头呢!”

  其他仆从纷纷附和,其中一人却知道先前这位二少爷对那美貌村姑的心思,试探着来了句:“那小姑娘娇滴滴的,容貌生得这般好,今日就算不毁容也要残疾了,倒是有些可惜。”

  白宗柳瘦了十来斤,整个人看起来愈发刻薄阴鸷,对这句话毫无反应。

  他是爱美人不错,刺玫瑰他也乐得收入房中慢慢跟她博弈,但,经历了玉佛寺一事后他才醒悟过来,这他娘是什么刺玫瑰,分明是朵仙人球,碰一下就要扎手的那种!

  他活了二十年,从未遭受过这般奇耻大辱,更别提在县衙大牢里受的那些苦头、以及回到家后的那些或嘲讽或鄙夷的诡异眼神了。

  明媒正娶的妻子以养胎为名跑回了娘家,得知他归来也冷冷淡淡,就连房里那些娇妾美婢对着他都畏畏缩缩,过去热情似火,如今却不敢跟他对视,一副避他如蛇蝎的架势!

  更糟糕的是,出狱后他的父亲让人将他悄悄送到城外别庄上,还让他避个一年半载风头再回来,他手里所剩无几的管事权也都被全部收回,转交给了老四和老五!

  这一切都要怪秋月那个蠢货,更要怪李絮这颗该死的仙人球!

  伤势初步痊愈后,白宗柳就在筹谋复仇一事,只可惜那丫头滑不留手,极少落单,今日却不知为何两度入城,还是跟那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一起,简直老天开眼!今天,他一定要她付出代价!

  既然她不肯嫁给他做妾,那就让她跟那个表哥一起下地狱吧!

  那仆从见状,知道自己马屁拍到了马腿上,只得讪讪闭嘴。

  天色愈发阴沉,黑骡子在五条恶犬的追击下奋勇向前,很快越过林子,往官道南边那端奔驰。

  或低沉或高昂的狗吠声此起彼伏,还有女子娇柔的尖叫声、骡子受惊发出的昂昂声夹杂其中,听起来就像一曲美妙的合奏曲。

  风里飘过来隐约的血腥气,混合着冬日松林里独有的清冽气息,刺激得白宗柳浑身汗毛直竖,却非恐惧,而是因为大仇得报的极致兴奋。

  等了一会,远处的简陋骡车终于停下,被恶犬包围。

  他冷笑着问:“坑挖好了没?应该差不多了。过去看看,要是还没死,就埋得慢一点,让他们多喘两口气,省得去了地底下就没这机会了。”

  他们本选了个不错的地理位置守株待兔,能清清楚楚看见车上两人遇袭的正面,但因大黑骡强撑着跑了一段,天色又愈发暗了,他们现在只能影影绰绰看见车架的背面、两侧恶犬跳跃着扑上去,以及两侧偶尔有手伸出一晃而过的影子,却看不到他最想看的李絮一身是血的狼藉画面。

  狗腿子谄媚道:“坑挖好了,就在后头,别说埋俩人,就是再加上这几条蠢狗也够了。不过,二少爷恐怕要再等一等。好歹是两个大活人,身上血肉加起来怎么没有百八十斤,那几条狗撕咬啃食都要好一会呢。它们饿得很了,又野性难驯,要是现在上去阻拦,没准还会惹怒它们,让那两人趁机逃跑,岂不是得不偿失?”

  白宗柳点点头,本来要夸这狗腿子两句,突然发现一个问题。

  那几条恶犬都扑上去好一会了,按理说也该啃上了,怎么现在还围在车旁上蹿下跳的?

  定睛一看,嗬,原来是带了武器,那几条蠢狗居然受了伤,还有一条躺在地上不动!

  “它们怎么不敢扑上去?这就是你信誓旦旦说驯好了的恶狗?”白宗柳气得踹狗腿子一脚。

  狗腿子忙跪下辩解:“不、不可能吧,这几条狗不仅性情凶猛,且力大无穷,尤其是那只个头最大的,它可是咬死过人的,要是不戴口套小人可不敢带它们出来在身边。区区两个少年人,怎么可能制服它们?啊,那只黄的年纪最小,所以才容易对付。您瞧,剩下四只不是还挺凶吗?”

  白宗柳略略消了点气,却发现,激昂的狗吠声竟突然弱了下来,甚至还传来一两声低沉的哀鸣呜咽声。

  原本势头凶猛的恶犬们只围着车架高高低低嚎叫,却没有主动进攻,这他娘的是中了邪吗?

  白宗柳正要再踹狗腿子一脚,后者马上指着远处说:“二少爷您看,围在车旁的只剩下三条了,个头最高大那条不见了,这会儿肯定在车上呢。您瞧,那车架晃来晃去的,八成是那畜生搞出来的动静。”

  白宗柳愈发觉得他不靠谱,索性点了他和另外一人:“你,还有你,你们过去看看怎么回事!别真让他们跑了!”

  两人犹豫了下,才带着狗口套往骡车方向走去。

  不料,就在他们距离骡车还有一丈远时,刚被狗腿子点名的那只最高大凶猛的大黑狗突然从车厢后小门窜出,嘴上居然缠了一圈染血布条!

  这大狗刚刚放出去时还油光水滑,通体乌黑发亮,此刻身上却多了好几个血糊糊的口子,像是经历了一番浴血奋战。

  还来不及感慨那书生战斗力太可怕,一双血红的狗眼便钩子似的盯上了他们,直直扑了过来。

  “救命啊!这畜生发狂了!”

  两人吓得撒腿就往林子方向跑,然而,身后这条大狗虽然受了伤,行动仍旧十分迅捷,雷电般扑倒落后的狗腿子,且毫不犹豫咬上此人脖颈。

  温热殷红的血液溅了它一头一脸,它似无所觉,只埋头贪婪吞咽着久违的美食。当血液自喉咙滑落,已经被饿得像有火在烧的胃袋终于得到慰藉。

  “啊!二少爷救我!来人啊,二少爷我是替你做事的,你不能不管我啊——”

  断断续续的凄厉嘶吼过后,人就没了声。

  方才还兴致勃勃和白宗柳描述那条大狗如何威猛、如何一口就能咬断人喉咙的训狗奴仆双眼圆睁,嘴里发出嗬嗬的气声,喉间流淌出来的还是滚烫的热血,竟就这样没了呼吸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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